(第1815期)
集采机构如何提升竞争力?
作者:姜爱华 曹 颖 发布于:2020-01-06 14:26: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集中采购机构是我国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模式运行的重要载体,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采购规模效益、引领采购代理行业发展以及落实采购政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有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因此,对于集中采购机构而言,如何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是当前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牢记初心使命 落实政策的国家队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集中采购主要依赖于集中采购机构;分散采购主要依赖于社会代理机构。由于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一种组织,其天然地具有执行国家政策的使命。尤其是当下,政府采购要承担更多的政策功能,需要集中采购机构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有所作为。
“国家队”代表着采购执行的最高水平,集中采购机构要在代理业务上“做精、做细、做专”,提供更加优质和专业化的服务。
强化责任意识 严守规范的领跑者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发展良莠不齐,有的代理机构缺乏专业性,有的代理机构对串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代理机构甚至还主导“围标串标”行为。因此,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任重道远。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代理机构相比,突出的优势就在于规范性,集中采购机构的投诉率低于社会代理机构,这对于引领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发展,尤为重要。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要继续在采购执行规范性上做领跑者。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加强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等。同时,集中采购机构要积极推进采购电子化、标准化建设。从采购需求的制定,到交易规则的科学高效,再到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履约验收的有效性以及采购执行内控机制的严密性等,积极发挥专业化优势,不断提高集中采购质量、效率与服务水平。
大数据背景下,集中采购机构要积极探索、挖掘采购执行反馈于预算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数据价值,推进数据共享,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正方向、树规范、讲标准、挖数据、提绩效,集中采购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始终发挥采购规范执行的示范效应。
勇于担当作为 专业化代理的排头兵
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采购,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要求更高。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集中采购机构更应该率先突破。
从采购需求标准以及采购文件标准化来看,目前采购对象中的通用类物资,相对来说更容易做到标准化。从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目标来看,未来的采购要弱化程序管理、价格主导,要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对不易衡量的非价格因素进行评价,也需要深入研究。
从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着更多的特殊性,与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息息相关,更适宜由集中采购机构承担。这对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更多挑战,如何在目前的采购程序中考虑这些特殊性,需要魄力、需要担当,需要始终冲在政府采购改革前沿,做政府采购专业代理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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