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 网络化 智能化 多元化 协同化 (第1814期10版)
“互联网+社会服务”向“五化”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9-12-30 15:45: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助力新动能成长。
数字化转型 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
《意见》指出,运用互联网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加快社会服务资源数字化,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推动服务主体转型,扩大社会服务资源覆盖范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社会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优质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问题。一是推进社会服务资源数字化,激发“互联网+”对优质服务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二是加大社会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开放力度,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推进社会服务主体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资源匹配效率。
网络化融合 实现社会服务均衡普惠
《意见》要求,针对城乡、区域间优质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继续推进欠发达地区网络接入和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优质社会服务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一是加快各类社会服务主体联网接入,推动实现偏远农村地区服务可及;二是开展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社会服务在线对接,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普惠;推进线上与线下社会服务深度融合,扩大线下服务半径。
智能化创新 提高社会服务供给质量
《意见》明确,进一步拓展社会服务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空间,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应用创新,有效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社会服务的需求。一是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社会服务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二是加快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为智能化社会服务应用赋能。
多元化供给 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
《意见》还指出,针对社会服务公益属性强、市场回报低、质量难评估等特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多领域跨界融合发展,提升市场主体盈利能力和空间,有效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引导各类要素有序进入社会服务市场;二是培育社会服务平台,推动社会服务市场融合发展。
协同化举措 优化社会服务发展环境
《意见》强调,创新社会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保障力度,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保险支撑,开展试点示范,营造包容审慎、鼓励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坚持包容审慎,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强化安全保障,增强消费信心。对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服务的,加强对承担企业数据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三是鼓励试点先行,加强经验推广。
最后,《意见》还提出了三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数字技能;二是加大财政支持,优化融资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针对市场化机制缺位、薄弱的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任务落实。 (易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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