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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4期6版)

山东济南:营造“三公”氛围 强化信用监管

作者:通讯员 杜晓东 发布于:2019-12-30 15:1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年来,济南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出台了多项措施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三公”市场氛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营造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的关键。济南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着力构建统一的政府采购大市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区域保护和行业保护,公平对待本地外地企业。
 
  二是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竞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在政府采购交易流程的设计中,要遵循《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变相设置门槛、限制供应商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落实联合惩戒。2019年8月济南市发布《济南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采购贯彻执行该办法,将采购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下一步,济南市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将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作用到整个交易过程中形成闭环,规范政府采购交易行为,固化政府采购交易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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