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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3期)

中直机关公车定点维修 供应商需关注三点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9-12-23 14:55: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就2020-2022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正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据了解,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12月27日。
 
  此次遴选的定点维修单位大约需要服务各类公务车辆2000辆,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及其所属单位公务车辆在京内执行的维修保养服务,含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等服务(不含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据介绍,本项目共有13个包,第1-12包是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特约店,第13包是综合类汽车定点维修厂。
 
  供应商入围资格有要求 采用末位淘汰制
 
  据悉,此次公开遴选对供应商有一些特定要求。
 
  首先,供应商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该分支机构应得到法人单位的授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授权其下属的两家(含)以上的分支机构对同一包进行响应,且做出授权许可同意的该法人单位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响应,否则,上述做出授权的该法人单位以及被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其次,很多定点维修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政府采购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另外,供应商可在第1-12包内自行选择一包或多包进行响应;但第1-12包的供应商不得对第13包进行响应。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获得其所属法人单位的授权而针对第1-12包进行响应,其所属作出授权的法人单位不得以自身名义或再授权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对第13包进行响应,否则,上述针对第1-12包以及第13包进行响应的多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同样,第13包的供应商也只能对本包进行响应。
 
  本项目供应商产生采取末位淘汰制。当通过数量≤3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全部入围;当通过数量≥4时,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淘汰排名最后10%的供应商。
 
  启用动态管理机制 每年对供应商进行抽检
 
  成为定点维修单位,并不意味着就一劳永逸了,本项目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采购中心将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发生合同数量、执行配件工时费优惠率的情况、理赔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检,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执行期限开始后一年内未产生采购合同、受到采购人书面投诉、未能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原厂配件公示价格及工时费标准为基准计算优惠率、服务质量较差的情况,采购中心将督促其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终止其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的,将报财政部国库司。
 
  如遴选成交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采购人公务车辆维修采购的需要,采购中心将组织该项目的补充采购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补充采购。
 
  全程电子化采购 不接受纸质文件
 
  据介绍,本项目全程采用电子化采购,要求供应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互联网远程递交。采用该方式的供应商,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第二种,到采购中心现场递交。采用该方式的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的每天8:00至17:00,或解密当天8:00至解密截止时间,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存储在光盘内的经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除上述两种方式之外,采购中心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建议供应商尽量提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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