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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六个关键减少军队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

作者:曹葆华 发布于:2019-12-10 10:24: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军队采购规模逐年不断增长,供应商的质疑与投诉也呈上升趋势。这些质疑投诉直接影响到采购效率的提高,给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质疑投诉产生的原因固然有供应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的因素,跟采购部门也有一定的原因。研究如何减少供应商质疑投诉,对提高采购效率有重要作用。

  搞好采购参数预研是基础
 
  在采购实践中,供应商因对采购参数不满而质疑招标文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的采购人在提报采购需求时,指定采购特定产品或货物的品牌、有的为某产品“量身定制”货物规格、技术参数、还有的在采购需求中设置一些针对性、约束性条款,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等。
 
  为了减少或避免这样的质疑,确保采购活动顺利开展,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采购需求编报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编报采购需求时,技术参数应当全面完整、详细精准、规范标准,能够满足组织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需求内容应当准确、规范,不存在歧义或多种解释;采购需求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技术参数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一般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商标或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原产地、生产商等,如必须引用某一品牌或生产商才能准确描述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应在品牌或生产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等措辞。
 
  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探讨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图纸等资料,预编采购文件,视具体情况公示技术参数,预测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有的非涉密项目还要面向社会征求供应商和专家的意见,给每个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参与采购项目的机会。
 
  通过对采购参数的预研,主要看采购需求是否合理,看技术参数是否公平,看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在技术要求设置上要全面系统、准确详细、科学严谨,有明确的技术标准、规格要求、采购数量和预算情况,对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和解决方案的,要能准确描述采购项目的性能功能,不得标明或要求特定的产地、型号、设计、专利或商标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
 
  及时公开发布信息是手段
 
  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改进社会监督、提升采购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分时段公示采购项目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能够预防采购项目的失误,减少供应商质疑投诉。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通告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如果供应商认为审查有误,可以当即反馈信息,以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核查,如果属于误评,应及时纠正。
 
  在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供应商得分情况进行公告,评标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示供应商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供应商如果发现得分异常,可以及时提出询问,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在采购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预中标公示。军队物资采购中标信息公告,主要包括:军队物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当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对质疑内容进行细致地核查,进行细致的调查,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质疑回复处理。
 
  认真组织文件编制是前提
 
  采购文件是明确采购内容、评审方法、资格条件、合同条款和投标文件相应格式等要求的纲领性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织评审和采购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直接反映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
 
  由于采购文件编制不够严谨,甚至前后要求不一致,特别是需求技术不清,实质性条款不明确,随意设置资格审查条件、特定和倾向性条款,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导致质疑投诉的不占少数。这就要求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认真审核、仔细推敲,应在目前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已下发的文件模板基础上进行编制,根据项目需求具体情况,适当增减相应条款和附件。
 
  编制的采购文件,要依据国家和军队现有法规,在内容上做到信息齐全、要素完整,能够充分反映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和项目基本情况;除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外,对采购物资描述应当完整、明确,特别是对技术条款要清晰。必要时,还应当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从而保证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
 
  科学制定评审标准是重点
 
  评审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采购结果是否公正合理,关系到采购目标的实现程度,同样的采购项目,若采用不同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会产生不同的评审结果,由于标准设置不够科学,内容过于宽泛,精细度不高,专家主观分值设置太高,很容易被质疑投诉。
 
  军队为促进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防止恶意低价、保证产品质量,研究制定出8种量化模型、120多类采购评审模板。
 
  在设定资格条件时,要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合理、合法设置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标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得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通过提高技术参数、指定品牌、限制技术接口、要求具备高业绩高资质等技术手段,为某一供应商量身定制诸多条款,从而将其他潜在合格供应商排斥在外。
 
  对技术较为复杂的非标准型产品,技术分值可以适当高一些,以确保物资采购质量;对市场比较成熟、技术性能稳定的一般性标准定型产品,商务分值可以适当高一些,特别是价格分值应当高一些,以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并获取更优质后续服务。
 
  严格组织评审现场是关键
 
  评审作为采购的一项基础工作,事关项目成败。在评审现场由于现场秩序管理和评审专家不够公正诱发的质疑投诉时有发生。要严格遵守《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除采购代理机构加强采购现场管理,当场宣布评审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外,评审专家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审每一份投标文件,特别是对于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项目,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专家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做出评判;要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对各供应商响应指标优劣进行评判排序及量化评分。
 
  要严格复议制度,组成评审专家复议组,做好分值的汇总和核对工作,特别是对预中标(成交)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报价最高且预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报价最低未预中标(成交)的供应商,以及投标(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审)报告中注明。
 
  质疑处理答复公正是底线
 
  在处理质疑问题时,要本着真诚的服务态度,坚守公正这条底线,做到接收质疑要认真、调查情况要细致、反馈问题要及时。在处理质疑问题时,态度要端正,接待要热情,不能因为收到了供应商质疑而觉得其无事生非而“横眉冷对”,要本着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让各方满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态度来受理质疑。接收到质疑函后,要认真审阅质疑公司名称、质疑的项目、内容和时间,了解谁质疑、质疑谁、质疑什么、为什么质疑这几个问题。
 
  了解了质疑函的基本情况后,就要对质疑内容进行细致地核查,如对照招标文件,核实预中标(成交)单位的资质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通过预中标(成交)单位答复、评审专家复核等多种方式,进行细致的调查,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质疑回复处理。在此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不可偏听偏信一方之词,要通过官方网页、厂家产品宣传册、主动拨打相关部门电话等方式获得证据。调查结束后,一定要在收到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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