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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2/3以上业主同意旧楼可增设电梯

作者:王清楠 发布于:2019-12-02 16:58: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年-2021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该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条件、程序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3业主同意即可安装
 
  对于增设条件,《意见》较2015年印发的《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门槛有所降低,将电梯增设条件需“全体业主住户同意”改为“需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一条款的修改将改善因低层居民反对使得电梯投入使用效率低这一现状。
 
  《意见》对电梯增设建设程序进行了简化,除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管控、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必要程序外,《意见》明确增设电梯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即电梯增设安装施工前,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告知承诺的方式即可完成施工许可申报,承诺在施工安装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明确计划开、竣工的时间。
 
  明确资金筹措方式
 
  除了加装的要求和流程外,资金方面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在资金筹措方面,《意见》明确,增设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由业主自筹为主。
 
  一是业主根据所在楼层,协商后按比例共同出资。政府财政资金可适当予以补助。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在这之前,四川省的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因地制宜的政策。如成都出台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住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用于旧楼加装电梯的补贴。另外,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相关业主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是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公益投资、养老产业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投资方应与增设电梯业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是政府财政支持。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补贴。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财力情况,对地方政府推动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给予资金奖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符合中央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可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居民看重价格因素
 
  针对新出台的政策,《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不同地区的住户。家住峨眉山市的罗女士说,她和父母分别住在五楼和七楼,此次《意见》的出台对她的父母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她也表示,旧楼加装政策在省会等大城市进行的如火如荼,希望早日惠及到三线城市。“政府要是在老楼上安装电梯,我们肯定是欢迎的,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价钱,希望届时价格不要定得太高。”
 
  位于成都的肖女士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不过位于三楼的她更看重出资比率, “其实反对多的不光是一二层住户,往往第三层的住户也对电梯的需求不高,不同于一层二层不需要出资,三层是需要出一部分资金的,公积金也是自己的钱,安不安装还是要看让我们出多少钱来决定。”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出资比率,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他表示,不同的地区规定会不一样,这将由各地的房管局来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做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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