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提出19项细化措施加强政采管理
作者:昌彤 陈建霞 柯楚 发布于:2019-12-02 15:06: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提出“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等四个方面19条措施。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从“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全面公开采购信息、加强合同履约验收、落实主管预算单位职责”等五个方面具体实施。
二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等五个方面具体实施。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规范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转包、规范采购文件保存”等五个方面具体实施。
四是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从“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依规收取和退还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及时支付资金、依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四个方面具体实施。
19条细化措施为全市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性操作文本,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探索积累更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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