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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代理机构执业检查提五大要求

作者: 发布于:2019-12-02 15: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为推进广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广西财政厅”)近日组织召开了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检查工作进点部署和培训会,对检查组和受托参与检查的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和专题培训。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为进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和培训授课。
 
  据了解,2019年的检查工作,广西财政厅分成三个检查组,联合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12月31日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西政府采购分网上完成网上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抽取代理自治区本级采购业务的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针对其2018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不少于5个项目进行检查。同时,与柳州市、河池市、崇左市开展上下联动检查,每个市检查不少于2家,县级检查1家。
 
  会议首先通报了近年联动检查情况,并列举了财政部和广西2018年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就2019年检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深刻理解检查的重要性
 
  2019年是全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启之年,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按照“宽进严管”、“管放结合”的要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了采购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因此,财政部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检查原则,连续五年部署开展全国联动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其立足点是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发展。
 
  增强做好检查的信心
 
  2014年《政府采购法》修订后,取消了对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迅速扩张,大大增加了市场竞争活力。但由于取消准入门槛,新进代理机构政策能力、专业水平和执业质量令人堪忧。通过严格检查,能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范操作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使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向着规范化、科学化以及专业化发展。
 
  全力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本次检查结合中央深改委通过并于2019年发布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以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转型和强化专家业务咨询作用,从而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规范程序 高效推进
 
  财政部今年9月印发了《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和步骤、内容和依据等作出了统一和明确要求。广西财政厅也对全区检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明确了工作的具体要求。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领会财政部文件精神,熟悉中央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各项制度政策,精准把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分阶段跟进,严格履行检查程序,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按时按量完成好检查工作。
 
  严格细致处理违规问题
 
  检查过程中,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细致。遵守廉洁准则,对存在问题分类依法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检查结束后,收集全区违法违规问题基础信息情况及处理处罚结果,按时汇总报送财政部。
 
  会上,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人通过PPT讲解的形式对检查组全体人员作了专题培训,分享工作体会和检查工作实践,指出问题多发易发点,对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体系、主要制度依据等进行了详细的辅导培训。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研讨和互动交流,并要求各检查组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及时进点,尽快开展各自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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