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启动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9-11-25 16:50: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1月21日,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办公家具协议单位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北京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发布第三次资格预审公告,增加对本项目资格预审工作。根据前两次资格预审结果,已经有147家企业榜上有名。这意味着,今年将有更多企业参与到北京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投标活动。
 
  产品类型越来越丰富
 
  无论是对京内企业还是对京外企业来说,北京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北京上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共176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131家参与投标活动。
 
  多家企业负责人认为,与其他家具定点采购相比,北京家具定点采购具备诸多特点,比如时间长,定点周期为2年;范围广,实行市区共享,涵盖政府采购单位多;金额大,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项目均可从定点供应商库中直接选取;采购频次高,产品构成丰富等。
 
  分包方面,北京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仍分三包。其中,第一、二、三包分别为木制综合类家具、金属综合类家具和家具卖场。还规定,第一、二包只接受家具生产制造企业投标,投标人选择多包投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协议执行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希望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产品品类更丰富,可定制化程度更高。”北京联合大学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记者发现,较上一期相比,北京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产品类别更加丰富。其中,新一期定点采购需求包含十大类77款木质综合类家具产品、以及八大类64款金属综合类家具产品;而上一期定点采购包含七大类68款木质综合类家具产品、六大类48款金属综合类家具产品。
 
  在企业入围数量方面,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未作任何限定。也就是说,通过资格预审的办公家具企业参与投标,且符合并满足此次招标采购需求,均可成为新一期定点采购供应商。
 
  企业靠实力脱颖而出
 
  据悉,北京上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共113家企业入围。记者从北京办公家具定点综合查询系统“业绩排行”了解到,截至发稿前,天坛等十家企业名列前茅,其中,天坛、富都华创、世纪京洲位居前三甲。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营销中心总监石蕊认为,业绩排名第一源于客户的认可和支持,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品牌效应。塑造了家具行业中的金字招牌,同时也获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二是质量与创新。公司一贯将产品质量放在企业经营第一位,把产品的品质把控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三是服务标准。无论是售前还是售后,公司一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客户需求是一切服务工作的本质。“家具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天坛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服务好每一位客户为宗旨,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河北富都华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凤宇则认为,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当下,除了重视销售,更要注重企业自身基本“内功”的“深扎根”,通过不断打磨管理团队、质量团队及服务团队,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首先,我们对各级定点单位的询价采购工作高度重视,不分大单小单都‘一视同仁’。要求各级部门始终秉持着‘以客户满意为结构导向’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做到投标时承诺的‘1小时响应’首问负责制;其次,不管是否成单,我们都会将每一次询价和咨询当作一次产品销售和企业推广的机会,通过实地走访、免费方案制作等方式锁定目标客户。通过严格的服务流程把控,绝不让满怀期待的客户主动登门后又失望离开;最后,还要不断地丰富产品种类,同时严守产品质量关。”
 
  在北京世纪京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总监王杰看来,定点供应商脱颖而出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北京定点采购涵盖范围广、单位多,跟单业务人员须跟上步伐;二是产品到位。研发符合当前政府采购单位需要的产品体系并做好成品;三是服务到位。在售前、售中、售后每个节点都要服务到位,迅速解决采购人的每一个问题。
 
  “北京市政府采购放开了供应商限制,只要满足资格要求均可参与,让市场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用户选择度更高,同时,采购中心采取标准品和定制渠道并行是一大特色。”嘉利信得家具有限公司副总裁史明赞说,嘉利信得作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家具供应商,连续三年保持综合业绩前五名,源于三大原因:一是产品定位准确。公司把握了政府产品的款式、风格等需求;二是服务到位。北京市政府采购家具时经常采用按需采购,一般单个订单采购量偏小,公司不论其需求量多少一应按时供应;三是地理优势。为北京市政府提供服务,京内企业具有一定的距离优势。
 
  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北京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实行“宽进”制度,只要条件符合的企业都可以成为定点供应商,但入围之后还要提供符合采购人的产品和服务,才有机会被选上。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