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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 出台全省首个政采负面清单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19-10-29 09:5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开封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印发了河南省首个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即《开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方法等三方面,共列出了55条禁止内容。
 
  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制定的《负面清单》融入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考虑到了避免综合评分法的滥用等内容,目的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节支率。
 
  《负面清单》在资格条件方面,列出了10条禁止内容,包括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或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的;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名称或设置经营年限等限制条款的;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条件的;等等。
 
  在采购需求方面,《负面清单》列出了20条禁止内容,包括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要求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设置与现有系统匹配、与原设备对接使用、与原系统无缝对接等表述的;等等。
 
  在评审方法方面,《负面清单》列出了25条禁止内容,包括价格分计算方式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的;以“知名”、“一线”、“同档次”,或“好”、“较好”、“一般”等非量化指标或标准作为评分标准的;将产品先进性、稳定性、成熟性、市场认可度、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模糊表述,并规定由专家酌情打分;等等。
 
  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该市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负面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对招标文件进行抽查,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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