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高质量完成“深圳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集采
专家论证+网上公示 预算3.99亿花得安心
作者:通讯员 许帼欣 发布于:2019-10-21 11:43: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后所产生的污泥问题越来越突出。今年8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一个特殊项目的招标,预算高达3.99亿元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深圳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
深圳作为超大型城市,居民用水、排水的规模日益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市水质净化厂出厂污泥约为4800吨/日,而受深圳市地少人多、人口密集及“邻避效应”影响,污泥处置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城市生活污水日常处理需要,面临着污泥围城的困境和风险。
深圳作为全国首批“无废城市”试点城市之一,要实现两年内市政污泥无废化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项目招标委托后,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开展该项目的采购工作。业务部门提前做好与采购单位沟通,科学合理地编制招标文件,力争高效高质合法合规地完成该项目采购工作。
深入考察调研 科学指导采购需求编制
在该项目招标前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法制办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部署项目采购关键要求。
在标书编制过程中,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该项目工作人员多次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通过网上公示充分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一是充分考虑项目落地的当地生态及产业结构。要求污泥处置设备具备废气静电除尘、脱硫脱硝、除臭系统,要求设施外观去工业化,达到烟囱景观美化效果,且兼有环境教育基地功能,打造成城市名片式建筑。
二是合理设置招标门槛。在进行项目评分标准设定上,不得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评分标准,资格条件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排他性条款,着重考虑企业生产设备情况、投标货物性能等客观评分项。
充分考虑环保 多举措确保质量
结合采购单位对于深圳污泥处置“臭气零排放、污泥不落地”的高标准要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技术要求设置细致可靠、商务要求设置明确严格。
一是充分考虑“无废城市”的环保指标。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11项规范文件的基础上,提出采用“厂内深度脱水+电厂协同掺烧发电”的污泥处置方式,一方面确保污泥处理全程不会对地下水以及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另一方面利用燃烧产生的蒸汽发电,降低运行成本。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合同履约质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信息管控系统,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监管,同时设置了全面梯级的违约金条款,严格约束中标供应商行为。在完成招标之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进行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质疑。
城市加强污泥规划,才能实现“山青水净、天蓝地绿”;采购力求科学规范,才能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透明”。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对深圳市污泥进行集中式无害化处理,同时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助力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为美丽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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