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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清理应加快落实 采购意向公开值得期待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9-09-18 14:45: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障政府公共服务功能、节约政府运行成本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在近日举办的“互联网+政府采购研讨会”上表示,针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显得非常迫切。
 
  刘亚利认为,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机制。研讨会上,刘亚利重点分析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刘亚利看来,首先要着力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同时应当重点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着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与此同时,还应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联合惩戒。
 
  研讨会上,刘亚利从媒体人的视角,对《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进行了深度解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关键。“38号文”旨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38号文”要求重点清理和纠正的10个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妨碍到了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快清理,尽快净化政府采购市场。”
 
  刘亚利把“38号文”中需要有关各方重视的其他内容,总结为:优化采购活动应当做到4个“不得”;保证金收退有4项注意;制定制度办法有3个审查重点;细化采购活动要执行好3项要求;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应抓好两大举措;采购资金支付要落实好两点要求;建立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有两大注意事项。
 
  对于“38号文”中明确的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刘亚利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把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的采购意向都提前公开,这可以极大地方便广大供应商提前做好投标的准备。政府采购在服务供应商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广大供应商都在翘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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