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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 开展履约调查 推动诚信建设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18: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加强批量集中采购管理,督促供应商诚信履约,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近日对2014年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作了调查。

 

  据了解,本次调查是国税系统首次采用数据调查方式开展的全国性普查。通过调查,掌握了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情况,了解了各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为督促供应商诚信履约及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提供了依据,并为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奠定了基础。

 

 

  调查就16厂商4方面展开

 

  2014年,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四类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共计16家。本次调查主要针对这16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送货情况、质保服务及总体满意度4个方面展开,涵盖了2014年国税系统采购过以上四类产品的所有采购人,包括全国36个省级国税局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相关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国税系统采购人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共计10539次。

 

  本次调查采取书面调查方式,由各基层采购人填写《2014年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调查表》,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汇总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国税系统各采购人对2014年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基本满意。

 

  其中,对产品质量基本满意以上的达94%,对送货情况基本满意以上的达96.7%,对质保服务基本满意以上的达94.6%;在总体满意度中,基本满意以上的达93.5%。

 

  国税系统各采购人对产品质量认为“好”的百分比为65.5%,认为“一般”的百分比为28.5%,认为“不好”的百分比为6%;对送货情况认为“好”的百分比为73.7%,认为“一般”的百分比为23%,认为“不好”的百分比为3.3%;对质保服务认为“好”的百分比为62.8%,认为“一般”的百分比为31.8%,认为“不好”的百分比为5.4%;总体满意度认为“满意”的百分比为60.4%,“基本满意”的百分比为33.1%,“不满意”的百分比为6.5%。

 

 

  约谈问题企业 加强批采管理

 

  调查结果表明,2014年国税系统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规模优势明显,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较好地满足了采购需求。但是在后期履约过程中,各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与采购人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税收,进一步加强批量集中采购管理,解决批量集中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约谈存在问题较多的供应商。鉴于本次是第一次进行的供应商履约情况调查,本着改进为主的原则,对总体满意度排名靠后的供应商进行了约谈。被约谈供应商表示,本次调查使自己进一步了解到自身产品和服务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产品和售后服务改进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将尽快解决已有问题,并拿出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参与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

 

  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在以后的各期批量集中采购中不断改进,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鼓励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更积极地参与,保证国税系统采购人采购到质优价廉、服务到位的产品。

 

  三是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充分借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管理经验和做法,正在研究制定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将供应商诚信等级作为以后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选择依据。

 

  (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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