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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 物资采购细化13环节归纳11事项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15-08-31 15:14: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如果现场遇到3家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是同一省市同一村的情况该怎么办?如果现场遇到专家组意见出现明显分歧、长时间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该怎么办?……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为确保采购质量,空军物资采购供应站近期对物资采购的13个环节进行细化,并从中梳理归纳出了诸多注意事项,上述问题今后将迎刃而解。

 

 

  前期充分调研论证

 

  “军队物资采购的核心目的是买到性价比最高的物品,而不是最便宜的物品。因此,我们把质量、性能、售后服务等作为物资采购时的主要考量因素。”空军物资采购供应站采购科科长冯伟告诉记者,该站每次受领采购任务后,都会对市场环境、产品状况、产品价格及供应商数量、能力、荣誉、竞争信息、合作意愿等情况,通过考察和询问调查进行市场调研,一方面了解产品及其市场行情相关情况,另一方面了解其他采购机构类似项目的经验做法。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和分析研究的情况,就技术标准、采购方式、采购方案、招标文件及评审标准等主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冯伟称,每次论证会,该站都会邀请需求方代表参加,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尊重需求方代表的意见,使采购项目中的各项矛盾和分歧点在论证会上达成一致的意见。

 

 

  专家数量须是3人以上单数

 

  “在所有项目的采购评审中,从供应商到专家的抽取,都依托总后勤部的军队物资采购网,并进行网上实时随机抽取,避免人为因素干预。”据冯伟介绍,在具体操作中,供应商名单主要从需求方推荐、市场调研、供应商库中抽取三个渠道获得,且每一个供应商均要有明确的来源渠道,以确保供应商选取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

 

  “抽取评审专家在评审前2日内进行。每次抽取专家时,都要同时抽取2名候补专家。”冯伟说,在抽取专家方面,该站明确了相关规定:采购需求部门人员不得参与本部门物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人员不参与采购项目的评审;接受过物资采购项目咨询的评审专家,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评审工作。

 

  此外,对于专家组成员的构成,由于评审和论证的内容不同,专家的构成可以适当调整,但在评审采购项目时,技术专家的数量不低于专家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专家组的人数,招标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其余采购方式,根据金额和复杂程度,视情况确定人数,但必须是3人以上的单数。涉及军事秘密的非军地通用产品的采购,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在军队系统的专家中选取。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在一年内参加同一物资采购机构的物资采购评审不得超过三次。

 

 

  现场组织需注意11事项

 

  军队物资采购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复杂工程,所采购的多是一些战储、装备类等服务作战的物资,与军队战斗力息息相关。那么,在采购过程中如何提高采购质量、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呢?对此,空军物资采购供应站归纳总结了现场组织中需注意的11项内容。

 

  “组织流程看似简单,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冯伟介绍,在军队物资采购开标现场,需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方面:每位采购机构人员身边一定要放一本采购法规,便于随时查看各项规定;采购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采购现场一定要宣读采购工作纪律;技术复杂的重大采购项目可以设立技术顾问小组;一定要严格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定要留出充足的评审时间;现场一定要留有采购机构人员,确保各项组织和意见符合相关采购法规;一定要及时制止个别人员发表倾向性言论:现场所有的更改和变动内容,一定要在所有供应商都在场的情况下澄清;在专家评审开始前,要推选专家组组长,由组长对专家评审工作进行分工;现场一定要签署纪要,明确采购结果。

 

 

  合同签订重点把握六方面

 

  签订采购合同需注意审查供应商的合同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签约程序及合同形式的合法性。

 

  冯伟称,做好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应重点把握6个方面的问题:务必将谈判中承诺的内容融入合同各项条款;务必将物资采购需求明细及分项报价融入合同;务必使采购文件的内容与合同中的内容保持一致;务必在合同签订前,协调好需求方和供应商的意见;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务必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务必在结算中使合同主体与开票主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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