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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信息公开范围 堵死暗箱操作漏洞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01: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公布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执行总体情况,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应松年说:“政府采购活动,最重要的就是公开,比如价格,一公开就可以比较了。这个公开要做得比较好、比较彻底,保证随时可查。”

根据《通知》,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及主体、公开渠道,以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的公开进行规范。在其他发布渠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对于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地方采购项目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地方分网应当通过数据接口同时推送至中央主网发布。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北京市政府采购招标委员会专家涂永红表示,《通知》在如何公示、如何管理等环节比以前的要求更为严格:“第一,它对整个公示的范围、主体的责任、处罚和监督等每一方面都做了非常多的具体要求,可操作性很强;第二,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公示时间和范围等细节问题,都规定得非常具体和到位。”

《通知》还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应当在83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改造工作,确保合同公开等新的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对此,相关专家说:“以前在招投标方面,至少在程序上还有些空档,而且存在暗箱操作的余地。但是按照此次《通知》,这些漏洞将被堵死,从这点上来讲是有很大进步的。”(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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