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 强化制度约束 提升监管水平
作者:刘润田 发布于:2019-08-05 14:47: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河北省清河县政府采购办负责人 裴艳平
河北省清河县政府采购办负责人裴艳平在14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百强县论坛上分享了该县的政府采购工作经验。“清河县政府采购工作起步于2004年。15年来,清河县政府采购流程日渐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在节约财政资金、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裴艳平介绍。
“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深入理解法律法规内涵,提升政策把握的深度与高度。”裴艳平说。据了解,清河县在强化自身学习的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加强与临近县市沟通学习,针对不同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在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裴艳平还就强化制度约束介绍了清河县的三点做法。
一是不断强化对采购人预算执行的监管,坚持“无政府采购预算不采购”原则,加强对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出台《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应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要求采购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办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对县直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了认真审核。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提高评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县级专家征集力度,丰富专家库的专业类别,解决县级评审专家不足的问题。推进政府采购专家电子化管理,提高专家抽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注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利用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导向作用。严格要求代理机构将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在采购文件中作为必要条款列示。
另外,为推进诚信建设,清河县建立了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机制,借助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清理活动的声势,开展全县政府采购活动检查,依法处罚责任人,提高当事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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