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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采购需求应注意四类问题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9-08-05 14:24: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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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采购组织处副调研员 李昌锦
 
  采购人负责编制并提供采购需求,那么集中采购中心如何合理合规的审核采购需求就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人行集采中心”)在这方面又是如何做的呢?
 
  首先,从采购需求角度来了解一下人民银行的采购业务。据介绍,人行集采中心的服务对象是总行各司局及相关事业单位,采购标的包含信息化、货币清分设备、电子设备批量采购等。在多年业务实践摸索中,采购人已积累了一系列的采购需求文件模板,例如采购需求包括采购项目背景、供应商要求、采购标的、履约的时间地点、验收内容与标准、付款、保密等组成要素。
 
  正视采购需求的重要性
 
  采购需求是对采购标的的具体完整描述,是采购项目执行的起点。
 
  采购需求很大程度影响到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拟定交易规则、明确履约验收标准;影响供应商制定技术配置方案、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评估工作量;影响评标专家如何基于评审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需求编制存在四类问题
 
  在日常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提交采购需求存在的问题可归总为四个大类。
 
  第一类问题,存在排他性、歧视性,导致监督风险增大。人行集采中心在工作中发现,这类问题已不多见,当前的审核重点是用户单位在采购需求中设置一些强制性、超出实际需求的技术能力服务要求,这可能会带来供应商的质疑,甚至向财政部投诉。
 
  第二类问题,采购需求存在要素不全、要求不具体不明确等问题,在投标时,供应商要求澄清而降低了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审核采购需求、采购人调整完善采购需求,都需要消耗时间,如果后期因供应商澄清或质疑而再次发布变更公告,可能还需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导致采购周期拉长。
 
  第三类问题,技术服务要求未能实现客观化描述,难以有效提取评审因素,影响采购质量。采购项目,尤其是开发类服务项目,最怕最终以类似“最低价”形式中标,不同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得分拉不开差距,其问题症结就在于未能从采购需求中对供应商实施能力、所投入软硬件资源、现场保障、人员团队等方面提取评审因素、制定量化标准及分值设置。
 
  第四类问题,采购人、采购中心各自经办人员的专业性水平、业务熟练程度。
 
  审核需求五个基本原则
 
  人行集采中心结合业务实践,总结出需求审核的五个原则。
 
  采购需求的合规性,尤其是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与采购任务书的一致性、匹配性。
 
  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完整性、一致性。
 
  “宽进优选”原则,降低供应商准入门槛,扩大供应商可选择范围,促进项目充分竞争,提高项目竞争性和成功率。
 
  采购需求的项目可操作性,便于采购中心据此编写采购文件、拟定交易规则、明确履约验收标准;便于供应商据此制定技术方案、评估工作量及报价;便于用户单位据此进行履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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