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六举措减少质疑 防范法律风险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 倪文良
7月27日下午,在14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的监管论坛上,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倪文良做了题为《多措并举减少政府采购争议 有效防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风险》的主题发言,从六个方面介绍了浙江省如何减少政府采购争议、有效防范投诉处理的法律风险。
一是明确身份定位,把握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的度。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职责。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角色之间“度”的把握很重要,把握好才能实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制度设计的供应商权利救济功能。
二是借助信息化平台构建诚信机制,推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减少政府采购纠纷案件的重要前提。浙江省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全过程留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专业律师全程参与,创新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从2016年起,浙江省财政厅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律师团队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罚、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每名律师于工作日到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值班半天,全过程参与举报、投诉、处罚工作并进行专业化的法律把关。
四是引导投诉有关当事人沟通,促进相互和解。利用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的审查期限以及合理的补正期限,深入了解投诉供应商的诉求,针对不同环节的投诉事项,确定关键症结,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依法处理争议,充分发挥采购人主观能动性,力争及时化解纠纷。
五是发挥政府采购联合会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例如,为提高招标文件质量,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研究制定招标文件相关标准文本,并在集采机构先行试用,有效推动招标文件规范化;为规范质疑答复文本,减少采购环节法律纠纷,征集了政府采购质疑与答复文稿,组织专家进行点评,在此基础上,结合财政部相关法规,形成“质疑答复函”模板,推荐全省代理机构使用后,对减少投诉案件发生,收到较好效果。
六是建立政府采购案件分析交流制度,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干部案件处理能力。浙江省财政厅不定期召开政府采购案件讨论会,各设区市采监处可申请参加旁听。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次案件分析交流,片区交流会讨论交流的案件结案后,案件经办单位制作完整的案卷资料报送省财政厅,采监处将不定期编制成册,印发全省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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