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积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 五项调整值得注意
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进行修订是因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快速,《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调研基础上,征求了行业组织、技术支撑机构、国内外重点企业及行业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了五方面内容。一是修改传统能源乘用车范围,将能够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办法》。二是更新了2021年-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三是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措施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主要调整为:建立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关系;降低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四是结合未来小规模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油耗下降的潜力,延续了适度宽松考核的优惠。五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将《办法》中“质检总局”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天津 以奖代补提升农村客运水平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