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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采评审专家之星评优 启动

作者: 发布于:2019-07-08 10:46: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创办16年来,一直致力于为政府采购业界同行提供优质服务,也以推优、评优为己任。2018年,13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公益的原则,举办了首届“全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之星”评优活动,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好评。
 
  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主办的14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及以会代训的44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将于2019年7月27日-29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为促进全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向专业化发展,表彰先进,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拟在14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期间,组织第二届“全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之星”评优活动,欢迎评审专家积极申报,同时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
 
  现将全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之星(2018-2019年度)具体参评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背景
 
  2017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施行,对评审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2015年至2016年两年间,全国受到处罚的评审专家就有264名。评审专家是否做到公正评审、是否具备评审的专业性是政府采购中很关键的条件,所以,特举办评审专家之星评优活动,旨在从全国数十万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选出“全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之星”。
 
  参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未受到过财政部门的处罚;
 
  2、承诺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独立评标,未评过人情标等;
 
  3、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回避要求;
 
  4、有专业特长,在评审活动中,其专业水准得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广泛好评,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推荐函的优先、有财政部门推荐函的优先。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6、提交个人情况介绍申请材料(见附件一),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评审年限、申报理由、相关奖励证明等(2000字以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交3张以上个人工作照;
 
  7、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奖项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申报材料请一并发送至邮箱:dy@caigou2003.com
 
  联系方式
 
  董老师:
 
  010-8858708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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