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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按需维保 + 定期检验 保障电梯安全

作者: 发布于:2019-07-02 09:40: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苏州市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苏州市电梯定期检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苏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提到,根据电梯安全风险状况来确定维保项目和周期的可行性,探索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在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控基础上,按照电梯的实际运行状况和使用单位的具体需求,实施“物联网+维保”的日常维护保养模式(以下简称“按需维保”),鼓励电梯维保“全包”模式。推动将基于统一时间、项目的维保形式转变为基于电梯安全风险的维保模式。
 
  按需维保需满足六个条件
 
  按需维保试点的电梯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方案》中明确,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需要满足六个条件,即在用的曳引驱动电梯、自动扶梯;由釆用在线维保技术的四星级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发生过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的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从事维保的人员取得电梯维保工资质证书两年以上;维保单位提供高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维保服务,并进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上一检验周期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已经投保电梯安仝责任险;使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9-2007)要求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管理制度。
 
  按需维保的试点周期是至2020年9月30日;参与试点工作的单位到期后应重新申请。那么,电梯维保周期是多长时间一次?《方案》提出,加装物联网实时监测系统的,可每三个月维保一次;没有加装物联网系统,但是签订全包维保合同的,可每两个月维保一次;没有加装物联网系统,也没有签订全包维保合同的,可每个月维保1次;维保单位需每15天对所维保电梯的状况进行一次运行状况检查,发现需要进行维护保养的立即进行。
 
  在按需维保试点过程中,如果维保单位在试点项目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或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2个月内出现3次困人应急救援超时或经查实为维保质量差造成投诉举报较多或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将被立即终止按需维保试点工作。
 
  检验试点电梯有使用禁区
 
  对于推行电梯定期检验改革试点工作,《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苏州拟定在市、区各选取当地两个乡镇或街道进行电梯检验改革试点,试点周期至2020年9月30日。此次开展电梯检验改革试点的电梯,不在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
 
  电梯的年度检测由经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确定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电梯制造单位、不在本地从事电梯定检业务的社会检验机构或其他地区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测。实施年度检测的人员,应取得电梯检验人员资质并注册在该电梯检验机构。
 
  同时,检测项目内容不少于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定期检验要求,年度检测后应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和统一的年度检测合格标志。检测信息需一周内报送电梯所在地市。如果发现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报送。参加试点的社会电梯检验机构要求在上一年度内没有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开展过电梯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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