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院:出台制度看重可操作性
作者:柏 玲 发布于:2019-06-18 11:37: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合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利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利运行的有效制约。”长沙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处长童成意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也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归口管理,明晰事权。近日资产处特修订印发了《长沙师范学院招标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学校对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如何高效推进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广泛收集意见,集中研究讨论。童成意向记者介绍,下位法要符合上位法,在制定《管理办法》时,法律法规已经有的规定不再重复表述,依法操作即可。
“《管理办法》不用过长,要短小精干。”童成意说,他看到有的办法长达数十页,近百条的规定,本院的《管理办法》在制定之初就以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为原则,仅有25条规定。《管理办法》具体都有哪些特点呢?
一是责任到岗权责清晰。使用部门是项目提出或项目实施完成后使用与管理的部门,要填写“项目任务书”,参与技术方案制订,参与技术验收。归口职能部门要根据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起动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技术方案拟定、项目建设监督与技术验收、参与标书论证。资产管理处负责撰写标书、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与验收,参与技术方案论证,对技术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与修改。
二是明确时间节点确保采购高效。使用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任务书的撰写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上交归口职能部门。技术方案正稿由归口职能部门组织召开技术方案论证会进行论证,并于初稿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口职能部门按论证会议结果对技术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形成技术方案正稿并于论证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预算由审计处根据资产管理处提交的技术方案正稿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调研确定。
三是项目实施后关键指标不得变更。童成意介绍,一般指标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须履行以下程序:变更金额在项目总价5%以内且不超过5万元的变更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项目建设监督方签字同意报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组长、主管资产的副校长和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并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项目总价5%或总额5万元以上的变更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四是注重验收把好项目质量关。项目投入使用1个月以上、使用部门向资产处提出验收申请后,方可进入验收程序。验收分技术验收与资产验收,二者同时进行,统一由资产管理处进行现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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