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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 普及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作者:通讯员 王健民 发布于:2019-06-18 11:19: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是指招标(采购)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运用电子化手段完成全部招投标活动。主要包括: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评标“三大板块”。
 
  为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公管办〔2019]4号),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自2019年6月下旬起,凡是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相关环节的纸质文件,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线上“走”无纸化
 
  自今年6月下旬开始,凡在市中心新发布公告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交易,即招标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线上制作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评标(评审)专家线上评标(评审),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等,全面实现招投标无纸化。
 
  审资质免原件
 
  投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应携带企业CA数字证书参加招投标活动。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提交各类相关资料原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将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投标(响应)文件中去,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注明不再接受纸质文件资料,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不得要求在开评标时提供相关纸质文件进行现场核对或查验。
 
  懂流程会操作
 
  各交易主体要关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熟练掌握其操作细则和工作规程。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应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学习,熟悉交易软件,掌握操作方法,增强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的顺利实施。
 
  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因其具有低成本、高效率、透明化的特性,并同时具有利用科技手段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特殊功效,正一步步引领着国内外招投标行业的发展潮流,也给招投标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河南洛阳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普及应用,不仅响应“放管服”改革号召,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科技防腐的力度也随之不断加大,“绿色化”招投标的步伐将越走越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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