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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 “四个强化”创新政采监管

作者:崔卫卫 通 讯 员 黄 顺 发布于:2019-06-18 11:12: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财政局了解到,钦州市财政局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强化四个意识,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实现政府采购结果导向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树立服务理念。把政府采购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各相关当事人是否满意上,确保采购程序严谨规范,采购方法得当,采购过程公平公正。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出台了《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对采购人明晰权责归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管理,通过对商品价格巡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责任。
 
  三是强化法律意识。为了更好的应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产生的法律风险,钦州市财政局制定了《钦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规范了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的有关流程,明确了审查、受理、送达等程序。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在正式下达投诉处理决定书前,需要法律顾问针对案件内容提出具体的书面法律意见,确保做出的处理决定合法合规、清晰准确。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提速。同时结合该市财政局“改革创新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探索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模式,今年上线运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将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等通过互联网实现一站式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在开展公务用车维修、美容及保养服务定点单位招标中,在全区首创采用工时优惠率及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计费模式,确保了车辆维修价格公开透明、有迹可循,节约了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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