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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9-06-18 10:54: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发出《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通知》明确,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的具体措施,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办及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通知》要求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实施方案,搭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各级扶贫办(局)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给体系。
 
  《通知》同时还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于2019年底前将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具体比例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备案。根据《通知》2020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将定期统计和通报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将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情况作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统计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加强对各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督导。
 
  随《通知》同步发布的还有“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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