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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20项措施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9-06-13 13:52: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围绕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创新四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其中特别提到,公共领域运输作业新增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污染严重的城市新更新公务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将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执法执勤用车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
 
  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
 
  根据《政策》,河南省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市政环卫等公共领域运输作业车辆新能源化。各地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对达不到国家和河南省规定排放标准的在用燃油汽车,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在3年内、其他城市要在5年内完成更新工作。
 
  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其他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将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执法执勤用车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
 
  充电设施建设要提速
 
  《政策》明确,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省内国家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已建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建设充电设施。出台奖惩措施,强力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改造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占停车位总数比例不低于15%。
 
  鼓励开展共享汽车业务
 
  另外,《政策》还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运营新模式。鼓励经河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能源共享汽车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运业务,引导新能源共享汽车平台采用河南省新能源共享汽车推荐车型。支持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网约出租、物流、市政环卫服务等业务,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新模式。鼓励各地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政策,引导党政机关、公共机构重大会议和公务活动租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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