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标步步追
国税系统车辆采购启动入围 需要关注七大事项
6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作为采购单位,将以审核入围方式确定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协议采购产品,入围供应商将为全国税务系统各级采购人提供乘用车和客车产品及相关服务。
此次税务系统车辆采购入围有效期为三年。在同一财政年度内,税务系统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乘用车或客车的预算金额未达到100万元的,需要在“税务采购网”以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因此,此次国税系统审核入围车辆供货商对各个汽车厂商来说很重要,一旦错过就很难再次进入国税系统车辆采购目录。对于本次项目,汽车厂商需要关注以下七个重要事项。
开标前需完成信息录入
要参加国税系统乘用车和客车入围采购项目,第一步,汽车厂商必须先在网上完成注册;第二步,通过注册审核后,再在网上完成投标产品及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否则,供应商既无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无法参与后续实际采购活动。
经审核入围的产品,将在入围公告发布后,显示在“税务采购网”协议批量子系统,供税务系统各级采购人采购。如因供应商前期产品信息录入或供货关系维护错误导致产品无法显示,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与主体有明确要求
本次项目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乘用车或客车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一家销售公司参与”,经销商没有资格参与此次项目。
参与项目的汽车生产厂商还需要具备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设有4S店或特约服务站,在全国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够为采购人提供本地化服务。
报价优惠率注意两个区间
本次项目共分6个包,分别为轿车Ⅰ及其他小型客车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轿车Ⅱ及其他小型客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18万元以内;中小型客车排气量3.0升(含)以下,25万元以内;大型客车20座(含)以上,45万元以内;越野车排气量2.5升(含)以下,25万元以内。
为保证性价比,采购文件规定,投报车型价格的优惠率不得低于10%,但对于上市时间不超过1年的新车型,投报车型价格的优惠率可以不低于5%。
入围原则遵循末位淘汰
供应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包每个品牌投报产品型号数量不得超过6种,否则该品牌全部产品将予以拒绝。
对每包投报产品,按照有效优惠率进行排序(新能源车单独排序),如有效优惠率相同,则按照投报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末位淘汰,其他符合要求的入围。
关于车型更新和补充入围
此次项目有效期为三年,中间会出现车企车型更新及补充入围的情况。入围供应商可以根据产品升级换代、市场变化情况提出更新申请。税务总局对拟更新产品性能和价格进行审核,符合更新要求的予以更新。
对于补充入围,税务总局将根据新品牌上市情况、税务部门需求情况和供应商的申请情况,适时组织产品补充入围。
新能源汽车可以上调价格
针对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逐年降低,此次项目允许新能源汽车因政府补助降低上调价格。
入围供应商可以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税务总局组织进行审核,上调后的价格满足本次入围的投报价格要求,且优惠率不低于上调前价格优惠率的,可以上调价格。
可选用三种采购形式
单项预算金额低于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可进行直接采购、单品牌竞价或多品牌竞价。
直接采购指各级采购人直接选择协议产品,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单品牌竞价指各级采购人确定产品类别、品牌及型号,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报价最低或优惠率最高的成交;多品牌竞价指各级采购人确定产品类别,选择3个及以上不同品牌型号的商品,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报价最低或优惠率最高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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