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 七举措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作者:王健民 发布于:2019-05-27 16:22: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河南洛阳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以强化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导向,以实施“规范、落实、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路径,采取“七举措”加快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一 统一组织架构完善管理体制。
2019年上半年,洛阳市所有县(市、区)无论是否有交易中心,均按要求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指导和协调交易工作;努力做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公管办”),配备专职人员,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管理;持续完善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没有成立交易中心的县(市、区)就近选择交易平台,确保“应进必进”项目全部进入省认可的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二 推进“应进必进”。
严格依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等规定,确保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等项目“应进必进”,杜绝场外交易。
三 运用科技手段实施在线监管。
各级“公管办”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8) 28号)履行职责,并明确专人做好交易平台账号的日常管理,确保账号使用规范和安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将进场项目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接受行政监督、审计及综合监管等部门的监督,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对项目交易全过程实施在线监管,形成“平台之外无项目、平台之外无资金”和“一张网汇聚所有信息、一平台监管全部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新格局
四 做好日常评价规范专家行为。
严格遵守《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 23号)有关规定,自4月1日起对专家评标行为实施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将责任心不强、不履职、不尽责的评标专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将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布,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 净化交易秩序有效防控风险。
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标前标后监督工作,加大对围标、串标、“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依据法律法规顶格处理,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各部门紧盯交易领域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措施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构筑预防腐败的坚固防线。
六 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处理投诉。
依法厘清公共资源交易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以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主体,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协办制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及时受理、限时办结,遏制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七 加强信用管理规范交易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持续改善信用环境,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将信用信息在“信用洛阳”上进行发布。完善市场主体诚信库,并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全部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交易主体,依法限制其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氛围。
在完善上述七项举措的基础上,市“公管办”还建立了“周提醒、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运用“面上指导、典型引路、重点突破、跟踪督办、个别约谈”等手段,狠抓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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