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出台,强调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
全流程电子化 服务便捷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4月2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以下简称《标准》),并要求各地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按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公开透明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以标准化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便捷化,要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标准》,进一步突出公共服务,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根据《标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标准》要求,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建立健全电子交易系统,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和交易流程等服务,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
业界人士表示,有了《标准》,交易中心的服务品质应该会有提升。比如说《标准》要求,在交易实施以前,应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同时,宜采用短信、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做好交易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我们之前并未享受到这样的服务,甚至还出现过到了开标时间却告诉我们没有场地的情况。该《标准》出台后,服务应该会更加规范。”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应建立健全不良交易行为发现处置机制,工作人员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对发现的不良交易行为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送至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交易中心是没有监管权的,相关问题只能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业界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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