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县级政府采购“高唐模式”
山东高唐 5“+”模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柏 玲 发布于:2019-04-29 14:1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为国家政府采购体系的基层架构,县级政府采购的发展和提升,是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全面稳定发展的基础。但《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县级政府采购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因此,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当然,也有的县级政府采购部门通过积极探索、果敢作为,也快速发展。《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近期的调研中就关注到,山东省高唐县政府采购有关部门创新推出的“高唐模式”,促进了该县政府采购工作飞速发展。那么,何为“高唐模式”呢?
高唐模式即5“+”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抓党建,推行“共产党员+”,凝聚起深化改革的源动力。积极探索“党建+交易”新模式,推动党务和业务的融合,实现党建对中心各项工作的引领发展。“共产党员+廉政”增强廉洁意识;“共产党员+制度”规范行为标准;“共产党员+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共产党员+创新”深化改革模式;“共产党员+业务”保障工作成效;“共产党员+帮包”加大共建力度;“共产党员+评优”调动干事激情。
二是定架构,推行“中心+平台”,激发深化改革的创新力。县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工作架构定位为“中心+平台”。中心,即政府采购中心,属于县委、县政府招标代理的“国家队”,履行集中采购职能。平台,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国家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提供服务、场所、设备和资源;“内外兼修”促改革,“内修”采购质量,“外修”社会效益。
三是立章法,推行“1+N”制度体系,深化增强约束力方面的改革。落实上级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制定《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此为框架相继出台《高唐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流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等配套制度,编印《政府采购中心内控制度汇编》,逐步健全完善“1+N”模式制度体系,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四是强监管,推行“官方+群众”,深化监督机制和透明度方面的改革。“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社会监督、电子监控、现场监督、内部监督”并行的六位一体的“官方”监督,邀请基层县人大代表、县党代表、县政协委员等代表基层声音的“群众”监督,形成“官方+群众”的“6+1”立体监督新模式。重点项目报备或邀请纪检部门驻点监督;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局、卫计局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相关行业监督;利用网站及各部门法定媒体,全程发布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中心内部设置无死角监控、拾音器设施,对接市纪委监察局监控专线,实现网上实时监督,从多方面建设透明的“玻璃屋”。
五是管中介,推行“场内+场外”,增强代理机构的公信力。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坚持内外结合,双管齐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约束机制。中心在县纪委监委和审计机关等部门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了招标代理分级测评的场外监管约束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两届;聘请相关律师把关,出台办法,制定《诚信评价记录表》,进行场内行为打分,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场内管理。
据了解,“高唐模式”运行了一年多来,其他市县兄弟单位纷纷前来学习,借鉴其场所基础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招标代理分级测评、土地招拍挂流程、保证金的收退及保证金转出让金等方面的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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