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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巡礼(上)

抓要点重实务 培训点燃采购人学习激情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9-04-29 14:03: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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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至17日,由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举办的“2019 年江苏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吸引了来自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厅、生环厅等200多个单位的230余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该期培训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得到了学员广泛好评。
 
  强调学深悟透 学以致用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戴民辉在做开班动员时表示,举办这期培训班的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87号令、94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帮助各采购单位进一步加深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理解与把握,依法规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增进交流沟通,促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课程紧紧围绕当前省级采购人采购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进行,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与法律责任、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与风险控制、采购人应如何依法合理编制采购需求、采购业务流程讲解、江苏省省级电子化采购流程介绍、如何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微信小程序等。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薛子成主持开班仪式时说,希望大家认真听讲,力求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切实提高政采工作业务能力,让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得到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紧扣难点问题 重案例分析
 
  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授课老师在对重点法条进行深度解读的同时,还通过对大量案例进行详解,帮助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更好地处理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在“政府采购救济制度与案例分析”一课的讲解中,专家对这些重要知识点进行详解后,还重点对财政部20个指导性案例进行了解读。
 
  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与法律责任”的讲解中,授课老师重点讲解了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市场调查与价格测算、确定采购需求等法定职责,以及采购人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在“采购人应如何依法合理编制采购需求”的讲解中,授课老师结合大量的案例,总结了采购需求应当包括的七项基本内容、应当遵循的三大原则、应当把握的五大要点,以及应当避开的六个雷区。
 
  注重沟通互动 学习热情高涨
 
  培训结束后,众多学员都给主办方点赞,希望能有更多机会参加培训。据了解,为组织好此次培训,主办方就授课内容进行了反复沟通;培训开始前,有关人员围绕会务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培训须知对学员提出了纪律要求--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请假。
 
  “电子化流程操作、微信小程序的使用,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及时向老师提问……”在培训主持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马云飞的提醒很是细心和周到;培训总结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宁说,在课余的交流中,大家对采购中心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将进行认真梳理,作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员丁伯文的在会议微信群里的专业解答就得到了学员们的广泛好评。“2019 年江苏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点燃了省级采购人的学习激情,培训虽然已经圆满结束,但交流探讨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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