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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调整省级批量集中采购执行机制

作者:宋志涛 发布于:2019-04-29 13:55: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按照“立足服务、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兼顾价格”的原则,转理念、求突破、优服务,大刀阔斧改革省级批量集中采购执行机制,积极提高运行效率和采购绩效。
 
  一是扩大产品选择范围。网上商城中凡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产品均可根据需要纳入批量集中采购,改变以往需求差异化不足的弱点,大力解决可选产品少的问题。
 
  二是启用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生产厂商按照“采购量越大价格越优惠”的原则,提前进行公开竞争,确定阶梯优惠率,对应实际采购量形成合同金额,并约定相应条款确保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为商城最低价,真正实现量价挂钩、优惠采购。
 
  三是扩大采购人产品选择权。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征在网上商城中自主选择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产品型号,改变以往采购人事先只知配置标准、无法预知产品型号而被动接受采购结果的情况,满足个性化采购需求,提高采购满意度。
 
  四是提高数量归集频次。采购人随时申报采购数量,网上商城系统按月归集总量,自动按照优惠率计算价格、生成订单,无需再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大数据应用和电子商务技术,以高频次、快节奏有效解决过去大规模归集数量影响效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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