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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创新监管提效率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19-04-22 10:34: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陕西省西安市了解到,西安市财政局通过采取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监管等措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全面发展:2018年,完成政府采购124.68亿元;政府采购PPP项目3465.15亿元……在陕西省财政厅近日举办的“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上,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陈玉强介绍了近年来在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做法。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首先,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人在需求管理、合同签订与执行、履约验收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电子竞价等限额标准。规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5万以下不再在西安市政府采购平台报备采购计划、不再进行合同备案。
 
  在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2017年西安市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追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编报、招标采购时限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另外,将政府采购预算同部门预算一起进行布置和培训,实现同步统一编制统一管理。
 
  加强项目监管
 
  一是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2017年西安市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条件、程序及须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二是加快项目采购实施进度。2018年西安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的函》,明确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专家组和专业律师的作用等;三是加强合同备案。从2017年起,通过培训、专项检查、与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挂钩等措施,提高了备案率。2018年,对22978个采购项目进行了的备案工作,备案率达到了90%;四是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调整投诉和举报处理分工模式,协调化解投诉。2018年,西安市财政局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20项,对18份人民群众来信进行了调查处理及答复。
 
  此外,从2017年起,西安市财政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列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其中,2017年检查预算单位536家、代理机构48家。2018年检查预算单位32家、代理机构20家。
 
  提升服务意识
 
  针对近年来西安市重大项目和急事比较多的情况,西安市财政局主动上门对接,顺利完成丝博会、软件博览会、中国500企业大会等政府采购活动。同时,该局还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的方式,对536家采购单位、172家代理机构组织了十余次培训,培训人员3000余人。并印制了《西安市政府采购制度文件汇编》、收集了现行的中、省、市政府采购法规制度79个。此外,加大对区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实地检查、指标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并对先进区县进行资金奖励。
 
  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一是制定了《西安市财政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56条措施》。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活力、内生动力和内需潜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搭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与融资平台。2018年,通过市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12196.81万元。三是建立解放号“云集”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生态云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C02类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扩大了信息化服务采购的途径,扶持了软件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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