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巡礼(上)
四项工作结硕果 深化改革强绩效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19-04-16 11:08: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编者按 天津市财政局召开的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政采工作经验,肯定了制度建设、优化服务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成绩,针对该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四项重点工作。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还就加强预算管理、内控建设、“放管服”等进行了经验交流,内容丰富,看点很足。
为全面总结天津市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发展形势,部署今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任务,3月28日,天津市财政局召开了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级审计专员郑国强,审计局行政事业处处长张军出席会议。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教委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等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天津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春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天津市近三年市级预算单位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部分单位还进行了经验交流。
王春霞总结了2018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是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三是优化服务加力提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管理效能不断凸显。同时,会议部署了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强化采购绩效。
四大成效 优化服务强监管 采购规模大幅度增长
“过去一年,我们积极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构建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3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天津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春霞全面总结了天津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预算 943.7亿元,实际采购支出921.5亿元,节约资金22.2亿元。服务项目比重快速增长、国计民生项目日益增多、政策功能作用有效发挥。
二是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建立配套制度方面,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天津市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在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区级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并对过时制度进行了清理。
三是优化服务加力提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进电子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了采购计划备案、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主动对接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增加办理和变更用户申请功能。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全年为82家代理机构提供登记服务,新登记供应商则达1.46万家。
四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管理效能不断凸显。强化评审专家动态监督管理,新征集入库专家900余人,并对新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考核,对40家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对42家市级预算单位实施专项检查;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市、区共对33家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等处理,对3家供应商作出一定时限内禁止参与政采活动等处罚。
四项任务 深化改革强绩效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会上,王春霞还从三方面分析了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针对该市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的部分采购人内控机制不健全、代理机构专业水平不高、评审专家执业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王春霞提出,下一步要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聚焦突出问题,找准靶心、精准发力、逐项破解,形成长效机制,推动问题的根本解决。
王春霞对天津市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她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要围绕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总目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细化任务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实化主体责任,优化采购绩效,着力推动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任务落实。一方面加强制度保障。逐项对照国家新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每一项改革制度出台,能够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到位、培训传达到位、贯彻执行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探索建立采购人考核代理机构制度,落实评审专家评价代理机构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协同开展专项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投诉举报处理促进规范采购的作用。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简政放权。依法由采购人自主确定或由主管部门管理的,财政部门一律不再审批审核,不得变相审批审核和非法干预;完善内控制度。预算单位要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建立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等工作。集中采购机构应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加强管理。监管部门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重点完善采购方式审批等内部管理制度规程。
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强化采购绩效。发挥政策功能效果,首先要落实好现有政策,以落实天津市民营经济“19条”入手,推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确保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贯彻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王春霞最后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扩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监管、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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