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秩序重点管控 力保应急物资采购需求
编者按 今年以来,兰州军区的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后勤部要求和军区军需物资油料工作统一部署,围绕物资采购“五个进笼子”要求,切实规范采购运行秩序,从提高应急作战保障能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上半年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保障了兰州军区军事演练等各项重要任务活动的物资采购需求。
提高应急作战物资保障能力
上半年,兰州军区物资采购工作围绕战区要地夺控战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军队物资采购应急作战保障能力:
一是主抓重点物资采购保障。按照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要求,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突出抓重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物资应急采购预案;结合正常物资采购,搞好应急物资和战场工程物资集中采购,重点抓好外训和使命课题部队野外采购保障,特别是抓好高原使命课题训练和跨区外训物资应急采购保障。
二是逐步健全应急供应商资源库。与西北五省(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动员办公室建立联合采购机制,对紧急筹措、应急生产和快速配送等环节进行规范,对581家区域内供应商进行综合考察,掌握应急采购供应商生产、库存和配送能力等情况。借军区物资供应商资格审核之际,指导与128家供应商签订应急采购协议,应急采购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逐步提升应急采购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军民融合物资应急采购保障路子,搭建军队采购、政府动员、企业响应的应急采购机制。军区综合采购机构以应急采购保障为重点,进行采购机构快速反应与实施应急采购保障演练;部分外训部队积极开展应急采购保障演练,作战部队积极开展应急采购保障演练,实现了“战场”与“市场”有机并轨,使采购保障到训练场。
加强物资采购组织机构建设
兰州军区物资采购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组织建设工作对于增强采购能力的积极作用: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自去年以来,总后勤部(以下简称“总后”)出台了不少物资采购相关政策,军区和联勤部多次将规范采购行为列为联勤部重点工作。重新成立由主管后勤的军区副司令员担任组长的军区物资采购改革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增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和物资采购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各级都重新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健全常态工作机制,从顶层设计上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健全各级职责。各级部队都结合“三严三实”教育,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和运行秩序,所有作战部队和90%的非作战部队,都重新抽组成立物资采购机构,购置办公设备,配备人员,明确职能,规范采购秩序,针对“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实施、‘两库’管理、监督检查”提出了“五个进笼子”要求。
三是建立科学采购管理模式。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符合军区物资集中采购的工作程序、组织方式和管理方法,集团军系统实行“一级管理、分级采购”、省军区系统实行“一级管理、两级采购、三级计划”和联勤部队系统实行“分级计划,统一管理,集中采购”的物资采购管理模式。
规范物资采购运行秩序
兰州军区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依法采购、按章办事”,将管理规定贯穿物资采购工作始终。
一是规范运行秩序。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集中统管的采购形式,在《军区机关物资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又面向机关和部队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形成从编报采购预算、下达采购任务、组织实施采购到物资验收等各个阶段都有事业部门、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采购机构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协同管理和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协调纪检、财务、需求等部门,加强对集中采购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单一来源审批。特别是在指导军区机关物资采购工作中,要求建立分段管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增加监督报批环节。
三是加强“两库”建设。针对供应商队伍良莠不齐和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问题,重新对539家入库供应商进行审核,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455家入库供应商名单;对186名评审专家重新审核后实行各部队共享,保证采购评审公平公正。
重点管控物资采购关键环节
兰州军区物资采购机构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
一是抓住采购源头。加强对采购重点环节管控,特别是在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审核、供应商入库、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选取以及采购评审上,量化需求,规范管理,要求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都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二是严格评审环节。制定《物资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评审专家实行资格认证管理,严格聘任标准和组织程序。规范军区物资采购评审办法,细化评审办法,量化评审细则,在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的前提下,真正遴选出质量服务双优的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加强评审现场管理,全程录音录像,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
三是强化财务监管。协调财务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模式,实现“源头管控”和“末端约束”,采购计划与经费预算、资金支付的一体联动,把各单位、各部门的采购项目归集起来统一上报,统一管理计划,统一组织采购,统一支付资金,统一实施监管。
横向纵向、内部外部全方位监督
严格落实《军队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从上到下建立起职能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重点管控。从采购需求开始到采购服务完毕,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从集中采购预算开始,监督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数字是否准确,切实解决好“买什么、买多少”的问题;从集中采购合同审查开始,监督内容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合规、合同文本是否规范等,特别加强集中采购资金支付管理。
二是强化项目监管。将归集规模较大、群众较为敏感的项目作为重点,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根据不同内容、范围、对象和密级,灵活运用会议宣布、张榜公示和网上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特别要求公开评标定标过程,以使采购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部队物资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细化检查考核标准,会同军区纪检、审计和财务等部门组成采购检查组,采取“逐个单位过、逐项内容查、逐个问题纠”的方法,区分责任,自上而下,逐层展开,以军区名义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查找出问题和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帮建整改。
集中整治、边整边改、纠建并举
按照总部和军区教育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破解难题,坚持纠建并举,抓好物资采购制度刚性落实。
一是搞好工作部署。以联勤部名义下发《军区部队物资采购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意见》,明确整改内容、清理范围和时间节点,要求主要对2013-2014年物资采购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清查。各级都成立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分析工作形势,确定清理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进行专题部署,制定落实措施。
二是突出查纠重点。军区要求各级按照“七查七纠”要求,对2013-2014年采购工作进行清查,有的还延伸到2012年以前;及时组织人员深入部队调研,制定下发《军区物资集中采购教育整治实施方案》,分军区机关、作战部队、非作战部队和综合采购机构等不同类型部队,从采购领导、采购秩序、采购队伍、采购监督等方面归纳细化八大类74个项目进行集中整治。
三是整治效果明显。结合教育整治,推行物资采购问责制,对制度不落实、违规违纪的,追究相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的责任。各部队坚持边整边改、纠建并举,做到查纠一个问题,总结一次教训,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形成靠制度管采购、用制度规范采购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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