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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吴建明

三权分离强内控 加快执行提效率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15-08-24 14:46: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密集组织培训、密集出台管理措施、密集开展工作调研……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就上半年该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建明。

 

 

  上半年主抓三项工作

 

  上半年,河北省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展开?

 

  吴建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继出台,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重大利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为此,今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抓培训,重点组织对《条例》的学习:4月份组织了全省政府采购系统、省直部门共4000余人参加的网络培训,邀请了财政部专家对《条例》进行解析;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先后印发了千余册读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出版后,给省财政厅、省直机关等部门分别发送,并发布征订通知,便于各市县及代理机构征订学习;近期组织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执业素质提升培训,共培训了1500余人。

 

  其次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上半年印发了河北省《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细化了政府采购预算规定,要求应编尽编,并对加快执行进度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文件已印发,下一步还将进行采购需求调查,确定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河北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即将印发,目的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取得银行对供应商优惠贷款的支持,使潜在供应商以合理的低标来投标,降低采购成本;正在起草采购计划备案,将对需要备案的政府采购项目提出明确要求。

 

  再次是加强内部管理: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对采购办内设机构进行了职能分设,对采购政策制定、采购计划核准方式审批、监督检查等实行“三分离”,由综合组负责预算的审查、政策制定,采购组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及投诉和质疑处理;对内部提出要求,从实行采购计划审核转变为采购计划备案。石家庄市内的采购计划必须保证3天内完成,石家庄市外的应当日完成,避免采购人来回跑,提高采购效率。

 

 

  加快预算执行 提高采购效率

 

  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是如何强化效率意识、加快执行进度的?

 

  吴建明:河北省财政厅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到6月份执行进度要达到60%,到10月份达到90%。执行进度慢的,第二年将对编制预算进行核减。同时,我们内部也要求及时办理采购计划,超出时限要求的,在绩效考核中扣除采购办和责任人相应的考核分。

 

 

  降低限额标准 提升规模效益

 

  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方面,河北省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吴建明:我们今年对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作了修订,即将印发。在采购限额标准方面,降低了批量集中采购限额,以前要求单项采购10万元、批量集中采购20万元要实行政府采购;修订后的目录,单项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只要达到10万元的,都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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