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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须严防“走偏”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4:40: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7月3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我国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画出路线图;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各地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指导性方案。

 

  但是,长期以来各地在无序状态下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太多的积弊:深层次的矛盾,如管办不分,未能很好地推动公共资源在市场中的有效配置;浅层次的问题,如巧立明目各种乱收费,扰乱了交易市场秩序。

 

  要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各地各级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须形成合力,打破有形的无形的利益和权力固网,打通各级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人力物力及信息资源通道,在《工作方案》的指导下、在规则大统一的前提下,真正实现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统一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而在这之前,首先要深刻认识当下公共资源交易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认清问题所在、本质所在,才能在接下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中有的放矢。这些问题可以用“两个八”来概括,即公共资源交易面临清理整顿的八大情形和亟待厘清的八个关系。

 

  这面临清理整顿的八大情形分别是:“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取消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强制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职能,审批或变相审批、违法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各种乱收费,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中介服务,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而亟待厘清的八个关系则分别是:集中采购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之间的关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关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各类交易主体、中央管理企业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专家库、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与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各法定职能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

 

  为使《工作方案》在实际执行中不走样、不走偏,尽早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国务院要求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本报记者在深入解读领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这“两个八”的问题作了深度挖掘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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