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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 提升业务能力 规范采购行为

作者:李晓林 郭志 刘锋 龙潇 发布于:2019-03-25 10:3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提升干部职工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行为,四川省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从3月起开展政府采购“能力提升年”活动,并结合实际出台了《乐山市市本级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出台文件 规范市本级采购行为
 
  实施方案主要从以下方面规范了乐山市本级采购行为。
 
  一是规范采购需求设定。根据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梳理列出10种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具体情形,明确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分细则不得存在的5种情形,对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的确定原则、规格尺寸禁止采用绝对数值等进行了规范。
 
  二是规范执行方式选择。明确了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商场直购、定点采购和委托采购等五种执行方式的具体规定。
 
  三是强化相关部门职责。重申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市级主管预算单位等部门职责。采购中心严格履行法定职能,健全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精细化、信息化服务水平。采购人依法履行采购主体责任,科学设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依法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制度规定。
 
  务求实效 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
 
  采购中心还把能力提升作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
 
  活动以干部职工轮流讲课的方式为主,每周集中学习1次,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共安排了42个课程,并辅以科室研讨等方式,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为检验学习效果,务求实效,实行每月一测、每季一考,考评得分与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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