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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宇宁

借助信息化手段 全方位全流程加强监管

作者:柏 玲 董 莹 发布于:2019-03-12 13:53: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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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省继续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和优化政府采购监管,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多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财政部门是法定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应该依法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请问厅长,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主要履行了哪些监管职责?
 
  徐宇宁:过去一年,我省通过日常监督、定期考核、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监管。例如,我们开展了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业务考核,对全省104家集采机构组织了考核。健全分片区投诉、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和交流机制。加强质疑处理指导,投诉案件持续下降,2018年省级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们还通过把是否建立内控制度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的必备条件、把内控制度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在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们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加强对电子卖场产品价格、质量的管控,强化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履约监管。自2018年3月起,我厅统一部署,启动开展网上超市价格监测工作,对网上超市商品的价格、质量、信息维护等多维度进行监测,累计处理违规供应商131家。抽查样本价格低于三大主流电商最低价平均值比例达79.63%。
 
  针对“专家不专”、专家乱作为等问题,我们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评价系统,对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对部分专家违规被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暂停7人次评审资格。组建评审专家培训师资团,为市县提供支撑保障,共培训专家400余人。
 
  此外,我们还将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有关规定纳入日常及专项重点监管内容,督促各有关责任主体切实高效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并参与制订《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18版)》,建立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和公示制度,推动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对接,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构建涵盖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责任主体的诚信评价模型,不断推进我省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五方面健全制度体系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力求在规范中求发展,请厅长介绍一下,浙江省2018年出台了哪些政府采购制度?
 
  徐宇宁:我省以“放管服”改革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布了《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18年的100万元提高为200万元,进一步落实采购单位自主权。建设网上服务市场,第一批纳入公车租赁、保险、会议培训、物业、印刷等通用类服务项目,并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网上服务市场交易的服务种类,方便采购单位自主灵活地采购日常所需服务。
 
  二是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地。我厅正抓紧研究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措施,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政策及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等各项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三是抓紧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立法。研究起草《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采购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电子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提升采购透明度建设。及时总结前期网上超市、反向竞价、协议采购+批量竞价等模块运行情况,完善交易规则,根据主题馆、网上服务市场等建设要求,研究修订《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四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改革。整理开发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标准模板,形成横向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纵向细化到科目的立体式深度信息公开体系。同时,加强与财政部、省发改委沟通协调,推进我省政采电子化平台与其他平台的数据交互共享。
 
  五是做优采购预算执行分析机制。进一步健全采购预算执行分析机制,严格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节能环保、规范进口采购管理等政府采购政策,切实践行绿色优先、国产优先、创新优先采购理念。
 
  三举措发力政采深改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今年年初,浙江省已经开始根据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谋划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请厅长介绍一下,浙江省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将重点向哪些方面发力?
 
  徐宇宁: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全力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财政厅中心工作,加快构建公开公平、行业自律、监督有力、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新局面,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基于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举措:一是继续做大做好网络平台。二是全面深化三项改革: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发挥四大优势:发挥行政监管优势,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发挥全省一体化平台优势,促进政府采购政策效益最大化;发挥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优势,促进行业自律;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公车集采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到,浙江省一直非常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去年年底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请厅长介绍一下,财政部门作为其中的具体负责部门,为此都做了哪些工作?
 
  徐宇宁:去年,我厅积极研究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措施,做好浙江省公务用车管理体制调整准备工作,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拟了《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并提交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梳理,实行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制订部分系统特种用车配备标准,在符合车改规定前提下缓解车改后基层部门用车困难,并组织有条件的系统实行全省集采。
 
  2018年省法院系统集中采购91辆特种执法车,省市场监管系统集中采购4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取得较好效果,得到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省车改办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并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车的购置更新比率,加强对各地车辆购置的检查监督力度,严禁超标配置,真正体现放得下、管得住。
 
  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最多跑一次”改革,已成为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金字招牌和代名词。请厅长介绍一下,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是如何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服务政采当事人的?
 
  徐宇宁: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方面,我们实现了政府采购审核、审批、登记、备案事项“零上门”。目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金财工程一体化,与预算、国库、资产管理等财政业务系统做到数据共享与无缝衔接,所有审核审批和备案登记事项实行网上办理,采购单位“零上门”。同时,我们还积极落实“至少上门服务一次”改革,做好对归口部门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政府采购处室与其他业务处室相互配合,做好上门服务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省级集采项目还取消了投标保证金。
 
  此外,我们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业务培训。依托电子化平台助推创业创新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已完成浙江制造(精品)馆、教育装备馆、医疗设备馆的产品功能上线,其中医疗设备馆已在104个区划中推广使用,本年实现交易量达9.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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