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创业创新 精简审批事项
财政 “放管服” 改革取得新成效
作者: 发布于:2019-02-25 09:42: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8年财政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以市场主体感受和诉求为导向,加大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励创业创新、不断精简审批事项、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改善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成立财政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定了协调小组及专题组的会议制度、办文制度、联络员、简报等制度。
二是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是建立财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编发简报,及时总结、推广财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与成效,汇聚财政“放管服”改革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大幅减轻企业税负。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减免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生态环境部门执收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经过持续清理规范,截至2018年底,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至49项,其中涉企收费减少至31项,政府性基金减少至21项。
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研究起草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通过采取减少审批审核事项,优化审批审核工作流程,简化材料报送要求,推行网上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完善政府采购保证金制度,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等措施,以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降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成本。
四是牵头搭建工作机制,加强营商环境政策沟通和磋商交流。加大与世界银行的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其营商环境报告全面反映我国最新改革成效。
在多方努力下,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突出,2019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排名跃居第46位,较上年度提升32位。
持续激励创业创新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创业创新。2018年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国家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力度。支持国家级、省级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助推中小企业“双创”升级。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在科研项目及资金等管理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支配权。
三是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通过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重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推动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推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删除原“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免缴审批”两项审批事项,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从我部其他权力事项中删除,调整“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的共同审批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截至2018年底,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已经精简了80%的财政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财政部门全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
二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印发《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财办会〔2018〕30号),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办理中压缩审批时限、精简材料。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检查信息。
推动“互联网+监管”建设,按照“一网通办”的改革要求,修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实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全部网上办理。
改善社会服务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效
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改善社会民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开展内部转岗和技能培训。
二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
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规章立法程序,研究起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意见。(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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