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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走访调研采购人 解决集采痛点

作者:通讯员 沈 妍 发布于:2019-02-19 10:04: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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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市本级公检法系统采购人调研座谈会。
 

   为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集中采购机构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加速推进阳光采购,提升服务效能,满足政府采购当事人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近期浙江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取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多维度、多层次充分征求各采购人单位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建议,查找制约集中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共谋解决对策。
 
  倾听采购人反映难点痛点
 
  在走访调研过程中,中心通过组织召开市本级公检法系统、环保系统政府采购调研座谈会和上门走访嘉兴学院等,了解到让采购人最为满意和放心的是由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评审环节;问题最为突出的是采购需求编制和合同履约管理,采购人普遍认为开展上述两项工作的难点痛点主要在于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及程序知晓、了解程度不够;对独立编制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采购需求缺乏经验和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能力等。
  为切实解决采购人普遍反映的问题,中心在听取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学院等采购量大、专业能力相对较强的采购人单位的宝贵经验基础上,更加明确了下一步服务好采购人、提升集采工作质效的方向。
 
  强化需求和履约管理
 
  中心认识到,首先是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需求编制。中心通过政策宣讲、集中培训、提供“零距离”上门服务等形式,使采购人明白: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实现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在采购活动整体流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对于项目预算金额较大、技术较复杂或属于重大、民生项目,要求采购人在项目委托之前进行采购需求公示,从技术指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分标准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以及是否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等角度,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的完整、明确、公平,或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工作。
  其次是要发挥采购人在履约验收中的主体作用。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需求、组织项目评审以及履约验收管理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采购人委托,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增强采购人履约验收能力,协助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以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对于重大民生项目的履约验收,中心建议采购人邀请其他供应商、第三方机构、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
 
  统一采购文件模板
 
  中心认识到应进一步加强采购文件标准化工作。中心将针对不同采购标的,制作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模版,统一文本格式,明确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评审因素必须在合规的基础上依据采购需求进行设置;统一验收流程标准,制作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时明确项目验收参与主体、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费用支付等内容,并在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及电子化采购平台履约验收评价模块中以格式化条款加以固定,最大程度确保采购质量,杜绝不诚信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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