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25大亮点(上)
全面引入信息化技术 先行招标提效率
作者: 发布于:2019-01-21 11:26: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获悉,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于1月11日印发了《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发布当日开始实施。
那么,作为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的雄安,如何保证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能够规范运行?此次发布的《办法》与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的法规体系相比,有哪些亮点、突破以及独到之处?这些亮点中又有哪些值得政采人加以借鉴?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总编辑张松伟。张松伟总结了雄安新区此次发布《办法》的25个亮点。
亮点1
明确了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
《办法》第四条规定,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是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亮点2
全面引入信息化技术 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招标文件应合理设置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相关条款,并明确BIM、CIM等技术的应用要求。
《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均应按照约定应用BIM、CIM等技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积极推行合同履行信息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
《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
《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加强对招标投标大数据智能分析,依托雄安新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在招标投标和工程各环节,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主体进行全方位数据采集和研判分析,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降低决策风险和廉政风险。
亮点3
更加注重效率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先行招标
《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符合《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且列入雄安新区立项计划的项目,满足招标相关技术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招标完成后,未完成其他必要审批、核准手续的,不得开展后续活动。
亮点4
明确规定邀请招标的标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应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费用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采用邀请招标的,报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批准。
亮点5
明确规定两次招标失败可不再进行招标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认的涉密工程项目,且不适宜招标的;
(二)两次招标失败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招标的,报新区公共服务局批准。
亮点6
明确规定项目实施总承包的条件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后,招标人可以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
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
亮点7
明确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专业工程,但暂估价达到招标数额标准的除外。
亮点8
明确规定联合体分工和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大型建设项目或结构复杂的项目,允许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协议,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分工。
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亮点9
规定可以进行集中资格预审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进行集中资格预审。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预审公告,明确预审的适用范围和资格条件,但不得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亮点10
明确实行代理机构法人责任制以及通过公开竞争选择代理机构机制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实行代理机构法人责任制。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水平)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托招标的,应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专业和合同管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亮点11
编制并推行标准文本 不得实行歧视待遇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雄安新区根据国家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标准招标文本并向社会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使用雄安新区标准招标文本。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应合理设置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相关条款,并明确BIM、CIM等技术的应用要求。
亮点12
招标文件全部免费提供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项目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项目信息、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公开,提供免费下载。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答复。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修改内容、理由和依据应在指定发布媒介上公开。
亮点13
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可减少投标保证金数额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鼓励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可适当减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文字整理/赵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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