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9号令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啦
作者: 发布于:2019-01-21 09:09: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令)自2004年9月1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颇有成效。但随着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发展变化,19号令中的一些条款逐渐与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不相匹配。
19号令第十二条共分七项,其中没有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但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19号令在修订中也必然绕不开这一问题……
近年各地的采购工作者对19号令的修订呼声一直很高。而就在近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财政部对19号令进行修订,形成《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界人士如对《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2月7日前,分别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细内容请关注政府采购信息网。(易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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