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春杰在14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的演讲(摘要)
落实放管服 做政采电子化的推动者
作者: 发布于:2019-01-14 16:29: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李春杰
1月3日,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14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春杰发表了题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做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推动者奋斗者》的演讲。李春杰在新年演讲中介绍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响应国家“互联网+”战略,在整合电商资源、优化电子交易平台方面积极探索。
2018年,国采中心网上商城全新上线。新一期网上商城在准入条件上,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设固定淘汰率门槛,符合资质条件的电商均可入围中标,且招标文件的资质条款由往年的15项减至10项,多项资格条款由提交证明改为承诺应答,减轻了企业负担。
在入围企业上,共有131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其中面向全国范围的电商企业有12家入围,面向北京地区的电商企业有96家入围,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的企业有4家入围,提供运维服务的企业有67家入围,投标企业和中标企业数量均创下国采中心历次电商采购的峰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了“厂商-代理商”“厂商-电商”“厂商-物流”的共融互通。
在产品品目上,由原有的5个扩至18个,将曾经纳入集采目录和采购较为集中的目录外品目也纳入到电商采购范围。
在采购方式上,新版网上商城改变了以往线上选择,线下下单采购的做法,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电商平台与央采平台实现技术对接,以“共享帐号”的形式实现采购人在央采平台和电商平台“一号登录”。
在支付手段上,根据政府用户特点,为采购人提供了账期选择、支票、公务卡及在线支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5万以下的小额采购,货到验收后倡导公务卡直接支付,提升采购效率;据统计,通过在线支付、公务卡和货到付款方式完成的订单总数占比达65%,采购人与电商在支付模式上的契合度逐步提升。在后续服务上,推进电子签章合同和电子发票,采购人下单后直接打印生成,电商后台依据生成合同进行配送,有效提升了采购效率。据统计,品目扩大前,2018年1-6月份的网上商城采购金额为7254万元;新版电商平台上线后,7月至今网上商城平台采购金额已达2.13亿元。
过去的一年,国采中心探索建立“一体化”电子采购平台。为响应国家“互联网+”战略,提升采购效率、方便采购人选择,打造符合中央集采特点的采购平台,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国采中心除建设网上商城外,还建有包括批量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商城、单独委托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涉及政策发布、信息公告、项目实施、咨询互动等多种功能,涵盖委托立项、需求公示、文件编制、专家抽取、项目评审、信息公告等全部采购环节的综合服务平台。
发挥平台优势
推进软件区域联合采购
中心积极联系地方集采机构签订新版联合采购框架协议,进一步集中软件采购需求,降低产品价格,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采购体验。2018年已完成与北京市、湖北省、黑龙江省、广州市等省市的协议签署工作。全年软件采购金额5.08亿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82.1%,正版软件区域联合采购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优化批量采购、协议供货、
网上竞价模块
试行批量集采并行采购,对台式机、笔记本和打印机按季度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月度供货,整个流程提速1个月左右。全面升级协议供货,首次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组织,放宽各品目投标款数限制,增设国产自主创新包、科研专用设备包,丰富采购人的选择。完善网上竞价系统,积极落实政策功能,优化采购程序,强调结果导向和用户导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
注重换位思考
配合采购人强化履约监管
建设履约管理平台,增加履约预警功能,对未按承诺(优惠率)履约的订单及时预警,充分保证采购人权益。根据采购人投诉和平台甄别的问题,针对14家电商102笔订单优惠率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向存在违约问题的电商发出警示,并约谈部分问题电商完成整改;严格依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对参与网上竞价的97家违约供应商,做出暂停竞价资格半年、一年或三年的处罚,有效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约束力,供应商的规则意识进一步提升。
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电子交易订单的成交信息全部公开,确保电商合规自营产品进入政采市场,使采购人真正享受到电商平台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也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电子化作为必备的工具手段,是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的重要保障。通过电子化建设,能够大大提高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分享三点思考
一是要尽快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落实“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不断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投标关键环节“招”“投”“开”“评”全部纳入系统,所有信息和操作记录都留痕、可见、可查;推行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进行异地网上投标,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试行远程网络评标,打破专家评审的地域限制,降低专家被供应商围猎的风险,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平台,既可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需求标准,为供应商投标提供便利,也会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要加快推动政府采购政务信息共享。政府采购要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分享经济等新经济业态环境,以“协同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指导工作开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多要素自我赋能,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化系统,推动与信用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其他政府管理领域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避免成为信息孤岛。
三是要全面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也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将原本分散的第一手采购信息,不经人为加工,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在统一的平台集中发布,为社会监督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客观公允地记录采购过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招投标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操作都在系统留痕,并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通过集采平台实施的每一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全部在网上公开;在完成法定公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大胆尝试更大范围公开的“自选动作”,尝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审过程和公开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真正实现全流程、无死角公开,推动实现有效监督,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2018年11月14日,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2019年,我们将迎来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正如习近平主席在新年贺词中指出的,“2019年,有机遇也有挑战,大家还要一起拼搏、一起奋斗”。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春风中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新突破!(整理/张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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