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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电子卖场取代“批采”和“网上商城”

作者: 发布于:2019-01-08 10:29: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2018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不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18〕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不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改为通过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对于本次改革的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通知》中做了三点说明:
 
  一是为了更好体现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上线运行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大集中的优势,卖场产品丰富,价格公开透明。
 
  三是为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
 
  另外,《通知》指出,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协议定点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功能已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各类采购需求,完全可以取代原批量集中采购和原网上商城的采购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推进数据资源共享,能为采购人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
 
  《通知》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不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原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办公用纸的采购品目。
 
  对于原2018年已中标的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通知》明确可转为网上超市供应商。
 
  此外,所有原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中,中央或自治区有明确采购要求的,各采购单位要按相关文件标准和要求实施采购;对涉及相关采购品目中央或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明确标准要求的,各采购单位一次采购未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改为通过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网上超市实施采购,一次采购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可通过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的在线询价、反向竞价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通知》同时规定原网上商城供应商可转为网上超市供应商。(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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