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 推行政采负面清单
作者: 发布于:2018-12-03 14:28: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为进一步营造株洲市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株洲市财政局近日印发《株洲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市直各单位、县市区财政局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遵照执行。
株洲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因为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大量代理机构涌入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但这些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综合能力等参差不齐。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然存在不同层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负责人介绍,比如有的将注册资本、净资产、营业收入、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和评审因素,这可能对部分中小企业形成了限制;有的则将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这可能存在地方保护;有的在采购需求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或品牌等。而这次出台的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罗列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包括不能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不能设置供应商必须为企业法人,将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排除在外。”该负责人介绍,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可以有效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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