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分两步走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两步走”路线图:到2020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市县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通知要求,要将《意见》作为新时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预算工作的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对照《意见》要求,准确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样。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关注预算收支总量和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通知中提出了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五个重点环节,包括: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在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方面,要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通知同时提出,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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