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采购风险防控出四招
在采购规模逐渐攀升、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加强对采购活动中各环节的风险管理,这是武警部队将采购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实现阳光采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采购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致使采购结果发生变动,有给武警部队采购活动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武警部队的采购活动中可能存在制度风险、市场风险、效率风险和腐败风险这四个风险类型,建议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以防范。
管理链条向头尾延伸
目前,武警部队的采购管理侧重于对采购流程的规范,而对于采购结果的把控则主要通过交付验收来实现。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旦发生采购风险,影响和损失很难逆转。因此,应树立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采购管理的链条向“头”和“尾”延伸,由“重程序轻需求”、“重钱轻物”的认识,向“强化事前防范、坚持事中监控、严格事后追踪”的风险管理理念转变。
整合法规 减少交叉矛盾
武警部队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采购制度改革也经过了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目前看来,应对物资、工程、服务相关采购法规进行整合,以减少相互之间的交叉和矛盾,从源头上防控采购风险。
另外,武警部队各级采购管理部门还应在职责定位及人员选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以保障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推进采购程序标准化建设
随着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武警部队采购制度改革的重心也将从“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转移,这就需要对采购效率风险加以控制。而防控采购效率风险较为行之有效的措施,即推进采购程序的标准化建设。
首先,采购程序必须完整,尤其不能忽视对采购后期各环节的管理;其次,采购各环节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应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再次,应制定统一的、制式的采购文本,规定不同采购方式的详细操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进一步规范采购相关人员的行为。
加强监管 实现“三权”制衡
武警部队各类采购风险的具体表现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渗透在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因此,要实现对武警部队采购风险的控制,最根本的还是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采购权、使用权和监督权的“三权”制衡。就目前武警部队的采购管理而言,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程序以及监督措施,使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其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防止采购活动中的“暗箱操作”以及各种规避监管的行为;再次,畅通供应商质疑与投诉渠道,公开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的内容,督促采购人员改进作风、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实现对武警部队采购风险的综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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