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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多部门依职分工推动旧楼加装电梯
本报讯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由市市场监管委等多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依职责分工负责。
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文件明确提出,“总结和借鉴先进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验,积极推进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市容园林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依职责分工负责”。多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依职责分工的表述,引起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认为这是给出了本市正在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系统性政策制定的明确信号。
“在市建委组织下,《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已于10月1日实施,这是一份针对老楼加装电梯的技术性规范。在实际组织电梯加装工作中,还包括居民申请手续、资金筹集安排、建设标准、质量监督、安全保障等方方面面,涉及多部门的不同责任分工。”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党委书记、《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主要起草成员宋昆表示,从北京、山东、浙江等省市成功经验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因涉及多部门的责任分工,需要有一份由建委、规划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不同省市涉及部门略有差别)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内容详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或者指导意见,这样的文件出台后,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实施中的每个环节都有了明确规范。
宋昆说:“在《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我们也见到了天津市多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依职分工,积极进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表述,说明本市也在积极组织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系统性政策,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作为具备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能力的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我们很难开展实质性的业务。”天津市东南豌豆加装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兴勇表示,“从最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看,天津市政府正在统筹多部门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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