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需把握好四大要点
谈判过程的组织安排
谈判开始前,应制定详细的谈判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谈判前期工作安排。包括谈判方案的论证分析、项目采购清单的确定、谈判文件的编制、采购信息公告的发布、谈判文件的发售和澄清、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等。
二是做好谈判大会的工作安排。包括谈判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人员的确定、接收供应商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大会的举行、开启并宣读响应文件的工作安排等。
三是做好谈判阶段工作安排。包括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对谈判供应商资格的审查,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方案的审定以及确定谈判地点和参与人员,谈判的轮次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谈判的具体方式、程序、步骤、项目、内容,最后报价的方式、程序,谈判的最终评审,谈判结论和谈判结果报告的形成等。
四是对整个谈判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出详细的安排。对谈判过程中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都要作出准确的预测,并根据谈判工作的组织需要,制定相应措施,防范不利因素和突发情况的影响。
五是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谈判工作需要,设计、制定相应的谈判文件资料、有关表格,供谈判小组在谈判和评审时使用。
六是制定谈判工作制度。包括谈判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谈判工作纪律,明确谈判小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相应工作纪律。
七是制定谈判评审原则和办法。对谈判过程的相关事项以及谈判评审标准作出规定。
八是对谈判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做好安排,并提出相应要求。主要是要求在谈判过程中,除公开报价外,都应在完全封闭的谈判室中进行,在谈判完全结束前,应切断所有谈判小组成员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单独与采购单位或供应商接触,未经同意不得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进行参观或考察;谈判小组应独立工作,不受外界干扰;谈判小组应实行集体负责制,当谈判小组成员对某些事项或决定出现意见分歧时,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处理,或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办法,由谈判小组组长集中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决定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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